福建省永安林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章 總則第一條 為維護公司、股東、職工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制訂本章程。
第—章 總則第一條 為維護公司、股東、職工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制訂本章程。
在踐行“雙碳”戰略的征程中,中國林業集團積極投身地方碳普惠機制建設并助力地方構建科學計量體系。在多地,集團深度參與林業碳匯項目開發,推動從森林資源到碳匯資產的價值蛻變,使“沉睡”的綠色資源轉化為發展資本,讓碳匯價值核算有章可循,激發區域綠色發展新活力。
9月24日,福人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蘭從榮一行在中國林產工業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總法律顧問劉汀的陪同下到永安林業考察交流,永安林業黨委委員、代理總經理査桂兵,副總經理陳建新陪同考察。福人集團與永安林業是同處福建區域從事林產工業的核心企業,此次調研旨在深化兩家企業間的溝通協作,推動內部資源整合與優勢互補,共謀林產工業協同發展。考察期間,蘭從榮一行首先前往永安人造板廠實地考察。在生產車間內,陳建新詳細介紹了人造板生產線的工藝流程、設備運行狀況、環保技術應用及產品質量管控體系。蘭從榮對永安林業在人造板生產領域的技術積累和規范化管理給予肯定,尤其對企業利用廠房屋頂建設光伏發電項目,積極踐行綠色發展理念,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做法表示贊賞。隨后的座談會上,査桂兵對蘭從榮一行的到訪表示歡迎,并介紹了永安林業的經營狀況、產業發展及未來規劃,重點分享了企業在林業全產業鏈建設方面的經驗與基礎。蘭從榮結合福人集團的發展實踐,提出雙方可充分發揮福建區域協同優勢,在產業鏈上下游聯動、市場資源整合等方面深化合作,共同提升雙方的品牌影響力與市場占有率。劉汀表示,福人集團和永安林業在產業鏈布局、市場拓展及技術創新等方面具有廣闊的合作空間,希望以此次交流為契機,進一步深化合作,積極探索協同發展新路徑,以實際行動推動人造板行業高質量發展。